(2021年8月17日市政協秘書長辦公會議修訂)
為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強機關工作溝通、提高工作效率,規范政協機關工作微信群的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一、工作微信群的定義
市政協機關工作微信群,主要用于工作通知、情況通報、信息傳遞。
二、工作微信群的組建管理
(一)根據工作需要,市政協組建“市政協常委會工作群”“市政協領導群”“市政協機關工作群”“市政協各專門委員會工作群”。
?1.“市政協常委會工作群”的組成人員為市政協主席、副主席、常務委員;組建和管理由辦公室秘書科負責,科長為管理員,工作人員為聯絡員。
?2.“市政協領導群”的組成人員為市政協主席、副主席、一級巡視員,秘書長、副秘書長,辦公室主任、副主任;組建和管理由辦公室秘書科負責,科長為管理員,工作人員為聯絡員。
?3.“市政協機關工作群”的組成人員為市政協機關全體工作人員;組建和管理由辦公室組聯科負責,科長為管理員,工作人員為聯絡員。
?4.“市政協各專門委員會工作群”的組成人員為市政協各專門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委員;組建和管理由各專門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辦公室主任為管理員,工作人員為聯絡員。
(二)各群成員準入一律采取實名制。各群成員進群后要主動修改個人昵稱為真實姓名。
(三)工作微信群的準入須嚴格管理,未經批準,群管理員、聯絡員和群成員不得邀請準入范圍以外的人員進群。群成員因工作或職務變動,應主動申請退出相關工作微信群。
(四)根據工作需要,本會各工作部門如需建群時,報秘書長審批后,參照本辦法組建并管理。
三、工作微信群管理員、聯絡員職責
(一)負責群的組建,按照準入范圍逐一邀請進群,對機關新增人員應及時邀請入群。
(二)及時在群內發布市上有關要求、領導指示、會議通知等。
(三)收集群成員的意見、建議及領導交辦的事項,歸納整理后按程序轉有關單位辦理。
(四)負責群內日常服務管理、群內交辦事項的督辦落實、情況反饋等工作。
四、工作微信群信息發布
發布信息盡量采用文字、圖片方式,特殊原因或緊急情況下,也可使用語音和視頻信息。文字應精煉準確,圖片應真實清晰,語音應洪亮清楚,視頻應清晰流暢。內容包括:會議通知、工作提醒、重點工作進展簡報和領導活動簡訊。
五、工作微信群使用紀律
(一)各工作微信群成員務必遵守本辦法和群內規定,及時瀏覽群信息,及時處理相關內容,對領導布置的任務、提出的問題,相關部門和人員要及時回復。
(二)各工作微信群成員在群內交流,要做到“九不九忌”:
1.不得發布與黨和國家路線、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制度相抵觸的言論,忌道聽途說、信謠傳謠。
2.不得以任何借口對群內成員進行人身攻擊、侮辱、詆毀,忌冷嘲熱諷、惡語相加。
3.不得在工作交流中摻雜消極或負面情緒,忌泄氣抱怨、消極頹廢。
4.不得在群內發布、討論工作秘密和低俗話題,忌口無遮攔、嘩眾取寵。
5.不得擅自發布未經證實的小道消息,忌信口開河、以訛傳訛。
6.不得在群內討論與工作無關的話題,忌忘記身份、言不達義。
7.不得推諉、屏蔽群內發出的工作指令,忌有令不行、我行我素。
8.不得長期離線,對工作問題不及時回復,忌“潛水”失聲、裝聾作啞。
9.不得在群內發送紅包,忌低級趣味、膚淺庸俗。
六、工作微信群安全與保密
微信群成員要切實增強安全保密意識,自覺做好群內微信交流內容安全保密工作。
(一)手機微信登錄后,須設置相關安全防范措施。
(二)不得在微信工作群內發布或討論涉密內容、敏感信息、內部資料。
(三)不得將群內討論事項和相關工作內容轉發至群外,不得隨意在群外或互聯網上轉發涉及內部工作的信息。
本規定由政協寶雞市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自秘書長辦公會議通過之日起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