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協寶雞市委員會辦公室
關于評選市政協十三屆三次會議
優秀提案、提案辦理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的
通 知
各提案者、各承辦單位:
為了樹立提案工作先進典型,形成比拼爭先的提案工作氛圍,推動提案工作高質量發展,按照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人民政協提案辦理工作的實施意見》要求,根據《政協寶雞市委員會提案工作規則》的規定,現就評選市政協十三屆三次會議優秀提案、提案辦理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目的
通過評選優秀提案、提案辦理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樹立先進典型,更好地調動提案者(包括市政協委員,參加市政協的各民主黨派、團體、界別,市政協各專門委員會)、各提案承辦單位參與政協提案工作的積極性,促進提案質量、辦理質量和服務質量不斷提高,充分發揮提案辦理協商在助力我市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更好地推進新時代提案工作高質量發展。
二、評選范圍
(一)優秀提案
市政協十三屆三次會議以來所有立案提案。
(二)提案辦理先進單位
承辦市政協十三屆三次會議提案辦理工作的各單位。
(三)提案辦理先進個人
市政協十三屆三次會議提案辦理工作督辦單位和承辦單位中表現突出的個人。
三、評選標準
(一)優秀提案評選標準
1.選題準確。圍繞我市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大戰略問題、人民群眾普遍關切的熱點、難點問題,以及愛國統一戰線的重要問題建言獻策。
2.針對性強。以調查研究為基礎,反映情況真實,分析問題深入,提出建議具體,具有嚴肅性、科學性、可行性。
3.成效顯著。對推動改進部門工作,服務黨政科學決策、出臺政策措施具有重要參考價值。
(二)提案辦理先進單位評選標準
1.單位重視。主要領導親自包抓,分管領導具體負責,有專人承辦,與本單位年度工作同部署、同推進、同落實。辦理提案堅持實事求是,對能夠辦理的提案及時落實,對辦理條件暫不成熟的提案能做好解釋說明。
2.機制健全。辦理工作制度健全,程序規范,按時限書面答復提案者。能夠對照提案意見建議,進行“清單式”答復,并在寶雞智慧政協提案管理平臺及時發布辦理復文。
3.注重協商。建立提案辦理協商機制,采取電話聯系、上門走訪、通報情況、協商座談、聯合調研等方式,認真聽取提案者的意見建議,推動提案落實、增進辦理共識。
4.成效明顯。辦理工作成效明顯,對應該解決并有條件解決的,及時予以解決,提案者對辦理工作表示滿意。
5.及時總結。認真進行提案綜合分析和辦理工作總結,及時報送市政協提案委員會。
(三)提案辦理先進個人評選標準
1.作風優良。對待提案辦理工作認真負責、嚴謹細致,注重與提案者溝通協商,辦理態度好,服務質量高。
2.業務嫻熟。熟悉提案辦理工作的規章制度和程序要求,工作有思路、有方法、有創新。
3.成績突出。積極創新工作方法,能夠按時高質量完成辦理任務。
四、評選辦法與程序
(一)評選辦法
評選活動由市政協辦公室統籌協調,提案委員會組織實施。優秀提案由承辦單位推薦或者提案者自薦;提案辦理先進單位由提案者推薦;提案辦理先進個人由承辦單位和督辦單位推薦,在此基礎上進行綜合評比,確保評選的質量和效果。
(二)評選程序
1.推薦
(1)各承辦單位根據優秀提案評選標準,按市政協十三屆三次會議以來累計承辦提案總數的10%進行推薦(四舍五入取整數)。采取“一案一表”的方式填寫《市政協十三屆三次會議優秀提案推薦表》,報送市政協提案委員會辦公室。市政協委員、參加市政協的各民主黨派和團體、市政協專門委員會也可進行自薦。
(2)市政協委員、參加市政協的各民主黨派和團體、市政協各專門委員會,根據先進承辦單位評選標準結合各自提案辦理情況,推薦先進承辦單位(不超過5個),填寫《市政協十三屆三次會議提案辦理先進單位推薦表》,報送市政協提案委員會辦公室。
(3)各承辦單位和督辦單位根據先進個人評選標準,從本單位推薦1名先進個人,填寫《市政協十三屆三次會議提案辦理先進個人推薦表》,報送市政協提案委員會辦公室。
2.初選
市政協提案委員會辦公室綜合推薦結果、評選比例以及提案入選重點提案情況、承辦單位辦理工作等因素,征求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意見,提出優秀提案、先進承辦單位和先進個人建議名單(草案)。
3.復審
市政協提案委員會對建議名單(草案)進行研究、評議,提出復審建議名單(草案)。
4.審定
市政協提案委員會將復審建議名單(草案)提交市政協主席會議審定,最終確定優秀提案、提案辦理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
五、表揚通報
本次評選的優秀提案、提案辦理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將以政協寶雞市委員會名義發文表揚,在市政協十三屆四次全體會議上進行通報。
六、幾點說明
1.市政協委員,參加市政協的各民主黨派、團體及市政協各專門委員會填寫附件1和附件2;
2.承辦單位填寫附件1和附件3,督辦單位填寫附件3;
3.推薦表可復制,按要求填寫后須在指定位置簽字、蓋章,并于12月10日前送市政協提案委員會辦公室,可采取電子郵件、信函郵寄或傳真方式。
聯系地址:寶雞市行政中心2號樓703辦公室
聯系電話:0917-3261001 傳真:0917-3261114
郵政編碼:721004 電子郵箱:bjzx703@163.com
附件:1.市政協十三屆三次會議優秀提案推薦表
2.市政協十三屆三次會議提案辦理先進單位推薦表
3.市政協十三屆三次會議提案辦理先進個人推薦表
2024年11月18日
附件1
市政協十三屆三次會議優秀提案推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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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編號 |
寶雞市政協十三屆三次會議提案第 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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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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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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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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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理由:
(推薦單位蓋章) 2024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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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意見(以下由市政協審核機構填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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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辦初選意見 |
□提交復審 □不提交復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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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委員會復審意見 |
□提交主席會議審定 □不提交主席會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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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會議審定意見 |
□同意 □不同意 | |
注:此表由承辦單位和自薦提案者填寫
附件2
市政協十三屆三次會議提案辦理先進單位推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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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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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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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理由:
推薦人簽名: 2024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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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意見(以下由市政協審核機構填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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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辦初選意見 |
□提交復審 □不提交復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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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委員會復審意見 |
□提交主席會議審定 □不提交主席會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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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會議審定意見 |
□同意 □不同意 | |
注:此表由提案者填寫
附件3
市政協十三屆三次會議提案辦理先進個人推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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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人選 |
姓名 |
性別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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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 |
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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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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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理由:
(推薦單位蓋章) 2024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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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意見(以下由市政協審核機構填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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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辦初選意見 |
□提交復審 □不提交復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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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委員會復審意見 |
□提交主席會議審定 □不提交主席會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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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會議審定意見 |
□同意 □不同意 | ||||||
注:此表由承辦單位、督辦單位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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